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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后驾驶营运货车,惨了!罚款+吊销驾驶证+拘留
发布日期:2025-02-02 15:30    点击次数:101

扬子晚报网1月27日讯(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) 近日,南京江宁交警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。晚8时许,一辆重型半挂货车行驶至执勤点被拦下进行例行检查。经查,执勤警力发现该车驾驶员任某有酒后驾驶嫌疑,于是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检测,结果为70mg/100ml。

经进一步调查,任某所驾车辆属于营运机动车,已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。经问询得知,任某中午吃饭时喝了二两多的白酒,晚上老板让其送货,任某自认为酒已醒便驾车出发,没想到才遇上了交警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,民警依法对任某作出罚款5000元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。

对此,江宁交警中队民警提醒,驾驶员特别是职业驾驶员,切勿抱有侥幸心理,触碰酒驾“高压线”,坚决做到“喝酒不开车、开车不喝酒”,否则,公安机关将从重处罚!

校对 徐珩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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